一次性使用配药用注射器
【品名】一次性使用配药用注射器
【文号】
苏食药监械(准)字2013第2150710号
【功能适用】适用于抽取或配置药液,不适用于人体注射。
【规格】
10ml、20ml、30ml、50ml,配公称外径1.2、1.6的斜面(XZ)或侧孔(CZ)配药针
【厂家】江苏吉春医用器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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