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使用吸痰器
- 【品名】一次性使用吸痰器
- 【文号】
鲁食药监械(准)字2013第2660265号 - 【功能适用】对新生儿口腔及咽喉部的分泌物抽吸清理。
- 【规格】
I/II(Fr8、Fr10、Fr12、Fr14、Fr16、Fr18) - 【厂家】山东大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 【详情】
一次性使用吸痰器
用 途:对新生儿口腔及咽喉部的分泌物抽吸清理。
规格与型号:F10,F12
联系方式
山东大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大连路65号市场部0631-56278810631-5627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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