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盐酸头孢吡肟

- 【品名】注射用盐酸头孢吡肟药典收录国家医保
- 【文号】国药准字H20090352
- 【功能适用】
本品可用于治疗成人和2 月龄至16 岁儿童上述敏感细菌引起的中至重度感染,包括下呼吸道感染(肺炎和支气管炎)、单纯性下尿路感染和复杂性尿路感染(包括肾盂肾炎)、非复杂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复杂性腹腔内感染(包括腹膜炎和胆道感染)、妇产科感染、败血症、以及中性粒细胞减少伴发热患者的经验治疗。也可用于儿童细菌性脑脊髓膜炎。怀疑有细菌感染时应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但是因为头孢吡肟是一革兰阳性和革兰阴性菌的广谱杀菌剂,故在药敏试验结果揭晓前可开始头孢吡肟单药治疗。对疑有厌氧菌混合感染时,建议合用其他抗厌氧菌药物,如甲硝唑进行初始治疗。一旦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结果揭晓,应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 【规格】1.0g(医保乙类、新农合、四代)
- 【用法】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给药】
虽然动物生殖毒性试验和致畸试验表明头孢吡肟无致畸和胚胎毒性,但尚无本品用于孕妇和分娩时妇女的足够和有良好对照的临床资料。因此,本品用于孕妇应谨慎。头孢吡肟在人乳汁中有极少量排出(浓度约0.5μg/ml)。头孢吡肟用于哺乳期妇女应谨慎。
【儿童用药】
见用法用量一节。
【老年用药】
肾功能正常的老年患者使用一般推荐剂量,其疗效和安全性与其他成年患者相似;肾功能不全老年患者使用本品,应 - 【特点】
- 【厂家】海南葫芦娃制药有限公司
- 【详情】
商品详细介绍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注射用盐酸头孢吡肟
商品名称:博先
英文名称:Cefepime Hydrochloride for injection
汉语拼音:Zhusheyong Yansuan Toubaobiwo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头孢吡肟,其化学名称为:1-[[(6R,7R)-7-[2-(2-氨基-4-噻唑基)-乙醛酰氨基]-2-羧基-8-氧代- 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3-基]甲基]-1-甲基吡咯烷氯化物,72-(Z)- (0-甲基肟),盐酸,一水化合物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19H25ClN6O5S2 . HCl . H2O
分子量:571.5辅料:L-精氨酸
【性状】
本品为盐酸头孢吡肟和L-精氨酸混合的无菌粉末,呈白色或微黄色粉末,易溶于水。
【适应症】
本品可用于治疗成人和2 月龄至16 岁儿童上述敏感细菌引起的中至重度感染,包括下呼吸道感染(肺炎和支气管炎)、单纯性下尿路感染和复杂性尿路感染(包括肾盂肾炎)、非复杂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复杂性腹腔内感染(包括腹膜炎和胆道感染)、妇产科感染、败血症、以及中性粒细胞减少伴发热患者的经验治疗。也可用于儿童细菌性脑脊髓膜炎。怀疑有细菌感染时应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但是因为头孢吡肟是一革兰阳性和革兰阴性菌的广谱杀菌剂,故在药敏试验结果揭晓前可开始头孢吡肟单药治疗。对疑有厌氧菌混合感染时,建议合用其他抗厌氧菌药物,如甲硝唑进行初始治疗。一旦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结果揭晓,应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规格】
按头孢吡肟(C19H25ClN6O5S2)计(1)0.5g (2)1.0g
【用法用量】
本品可用静脉滴注或深部肌肉注射给药。成人和16 岁以上儿童或体重为40 公斤或40 公斤以上儿童患者,可根据病情,每次1~2 克,每12 小时一次,静脉滴注,疗程7~10 天;轻中度尿路感染,每次0.5~1 克,静脉滴注或深部肌肉注射,疗程7~10 天;重度尿路感染,每次2克,每12 小时一次,静脉滴注,疗程10 天;对于严重感染并危及生命时,可以每8 小时2 克静脉滴注;用于中性粒细胞减少伴发热的经验治疗,每次2 克,每8 小时一次静脉滴注,疗程7~10 天或至中性粒细胞减少缓解。如发热缓解但中性粒细胞仍处于异常低水平,应重新评价有无继续使用抗生素治疗的必要。2 月龄至12 岁儿童,最大剂量不可超过成人剂量(即每次2 克剂量)。体重超过40 公斤的儿童的剂量,可使用成人剂 量。一般可每公斤体重40 毫克,每12小时静脉滴注,疗程7~14 天;对细菌性脑脊髓膜炎儿童患者,可为每公斤体重50 毫克,每8 小时一次,静脉滴注。对儿童中性粒细胞减少伴发热经验治疗的常用剂量为每公斤体重50 毫克,每12 小时一次(中性粒细胞减少伴发热的治疗为每8 小时一次),疗程与成人相同。2 月龄以下儿童经验有限。可使用每公斤体重50 毫克剂量。然而2 月龄以上儿童患者的资料表明,每公斤30 毫克,每8 或12 小时一次对于1 至2 月龄儿童患者已经足够。对2 月龄以下儿童使用本品应谨慎。儿童深部肌肉注射的经验有限。对肝功能不全患者,无调节本品剂量的必要。对肾功能不全病人,如肌酐清除率低于(含)60ml/min,则应调节本品用量,弥补这些病人减慢的肾清除速率。这些病人使用头孢吡肟的初始剂量与肾功能正常的患者相同,维持剂量和给药间隙时间如下:
与正常给药方案比较,肾功能不全成人患者的推荐维持给药方案肌酐清除率(mL/min)推荐维持给药方案>60,正常给药方案每次0.5 克,每12 小时一次每次1 克,每12 小时一次每次2 克,每12 小时一次每次2 克,每8 小时一次30-60 每次0.5 克,每24 小时一次每次1 克,每24 小时一次每次2 克,每24 小时一次每次2 克,每12 小时一次11-29 每次0.5 克,每24 小时一次每次0.5 克,每24 小时一次每次1 克,每24 小时一次每次2 克,每24 小时一次<11 每次0.25 克,每24 小时一次每次0.25 克,每24 小时一次每次0.5 克,每 24 小时一次每次1 克,每24 小时一次血液透析 每次0.5 克,每24 小时一次每次0.5 克,每24 小时一次每次0.5 克,每24 小时一次每次0.5 克,每24 小时一次*血液透析患者在治疗第*天可给予负荷剂量1 克,以后每天0.5 克。透析日,头孢吡肟应在透析结束后使用。每天给药时间尽可能相同。头孢吡肟治疗同时需进行血液透析的患者,在透析开始3 小时,约68%药物可被清除。血液透析患者的马斯平剂量见上表。接受持续性腹膜透析患者应每隔48小时给予常规剂量。尚无肾功能不全的儿童患者使用头孢吡肟的资料。但是,由于成人和儿童的头孢吡肟药代动力学相似,肾功能不全儿童患者头孢吡肟的用法与成人类似。静脉给药:对于严重或危及生命的病例,应首选静脉给药。静脉滴注时,可将本品1~2 克溶于50~100 毫升0.9%氯化钠注射液,5%或10%葡萄糖注射液,M/6 乳酸钠注射液,5%葡萄糖和0.9%氯化钠混合注射液,乳酸林格氏和5%葡萄糖混合注射液中,药物浓度不应超过每毫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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