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氮磺吡啶肠溶片

- 【品名】柳氮磺吡啶肠溶片药典收录基本药物
- 【文号】国药准字H11020818
- 【功能适用】
磺胺类药。口服吸收很少。对结缔组织有特殊的亲和力,可从肠壁的结缔组织中分解释放出磺胺吡啶而起治疗作用,适用于溃疡性结肠炎,对急性、慢性发作均有一定疗效,且可防止复发。
- 【规格】0.25g
- 【用法】
口服 一次0.5~1.0g,一日4次。
- 【厂家】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详情】
【性 状】本品为肠溶糖衣片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黄色至棕黄色。
【药理毒理】本品为磺胺类抗菌药。属口服不易吸收的磺胺药,吸收部分在肠微生物作用下分解成5-氨基水杨酸和磺胺吡啶。5-氨基水杨酸与肠壁结缔组织络合后较长时间停留在肠壁组织中起到抗菌消炎和免疫抑制作用,如减少大肠埃希菌和梭状芽孢杆菌,同时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以及其他炎症介质白三烯的合成。因此,目前认为本品对炎症性肠病产生疗效的主要成份是5-氨基水杨酸。由本品分解产生的磺胺吡啶对肠道菌群显示微弱的抗菌作用。
【适 应 症】磺胺类药。口服吸收很少。对结缔组织有特殊的亲和力,可从肠壁的结缔组织中分解释放出磺胺吡啶而起治疗作用,适用于溃疡性结肠炎,对急性、慢性发作均有一定疗效,且可防止复发。
【用法用量】口服 一次0.5~1.0g,一日4次。
【不良反应】
1. 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
2 . 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一般症状轻微,不影响继续用药。
【禁 忌】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孕妇、哺乳期妇女、2岁以下小儿禁用。
【注意事项】
1. 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肝功能损害、肾功能损害患者、血卟啉症、血小板、粒细胞减少、血紫质症、肠道或尿路阻塞患者应慎用。
2. 遇有胃肠道刺激症状,除强调餐后服药外,也可分成小量多次服用,甚至每小时一次,使症状减轻。
3. 腹泻症状无改善时,可加大剂量。
4. 肾功能损害者应减小剂量。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磺胺药可穿过血胎盘屏障至胎儿体内,动物实验发现有致畸作用。人类中研究缺乏充足资料,因此孕妇应禁用。
2.磺胺药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浓度约可达母体血药浓度的50%~100%,药物可能对乳儿产生影响;磺胺药在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新生儿中的应用有导致溶血性贫血发生的可能。因此哺乳期妇女应禁用。
【儿童用药】由于磺胺药可与胆红素竞争在血浆蛋白上的结合部位,而新生儿的乙酰转移酶系统未发育完善,磺胺游离血浓度增高,以致增加了核黄疸发生的危险性,因此该类药物在新生儿及2岁以下小儿应禁用。
【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应用磺胺药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机会增加。如严重皮疹、骨髓抑制和血小板减少等是老年人严重不良反应中常见者。因此老年患者宜避免应用,确有指征时需权衡利弊后决定。
【药物相互作用】
1.与尿碱化药合用可增强磺胺药在碱性尿中的溶解度,使排泄增多。
2.对氨基苯甲酸可代替磺胺被细菌摄取,对磺胺药的抑菌作用发生拮抗,因而两者不宜合用。
3.溶栓药物与磺胺药合用时,可能增大其潜在的毒性作用。
4.肝毒性药物与磺胺药合用,可能引起肝毒性发生率的增高。对此类患者尤其是用药时间较长及以往有肝病史者应监测肝功能。
5.光敏药物与磺胺药合用可能发生光敏的相加作用。
【药物过量】当每天用量达到或超过4g或血清药物浓度超过50μg/ml,不良反应或毒性反应增多。
【贮 藏】遮光,密封保存。
【包 装】铝塑泡罩包装,12片/板,5板/盒。
【有 效 期】24个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1020818
联系方式
北京双鹤药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路8号锐创国际1号楼7层701室武经理010-64179909010-64179909
北京双鹤药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更多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