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图片

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

【产品名称】
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
医保基本药物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30727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琥珀酸甲泼尼龙
【产品简介】
除非用于某些内分泌失调的疾病的替代治疗,糖皮质激素仅仅是一种对症治疗的药物。 1.抗炎治疗: -风湿性疾病:作为短期使用的辅助药物(帮助患者渡过急性期或危重期),用于: 创伤后骨关节炎; 骨关节炎引发的滑膜炎; 类风湿性关节炎,包括幼年型类风湿性关节炎(个别患者可能需要低剂量维持治疗); 急性或亚急性滑囊炎; 上踝炎; 急性非特异性踺鞘炎; 急性痛风性关节炎; 银屑病关节炎; 强直性脊柱炎; -胶原疾病(免疫复合物疾病):用于下列疾病危重期或维持治疗: 系统性红斑狼疮(和狼疮性肾炎); 急性风湿性心肌炎 全身性皮肌炎(多发性肌炎); 结节性多动脉炎; 古德帕斯彻综合症(Goodpasture′s Syndrome) -皮肤疾病: 天疱疮; 严重的多形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 剥脱性皮炎; 大疱疱疹性皮炎; 严重的脂溢性皮炎; 严重的银屑病;蕈样真菌病; 荨麻疹。 -过敏状态:用于控制如下以常规疗法难以处理的严重的或造成机能损伤的过敏性疾病: 支气管哮喘; 接触性皮炎
【规格】
40mg(以甲泼尼龙C22H30O5计) 40mg*1000支/件
【用法】
详见说明书。作为对生命构成威胁的情况的辅助药物时:推荐剂量为15~30mg/kg体重,以至少30分钟作静脉注射。根据临床需要,此剂量可在医院内于48小时内每个4~6小时重复一次(参见“注意事项”)。 ·冲击疗法:用于疾病严重恶化和(或)对常规治疗(如:非甾体类药,金盐及青霉胺)无反应的疾病。
【生产企业】
国药集团容生制药有限公司
【产品详情】
除非用于某些内分泌失调的疾病的替代治疗,糖皮质激素仅仅是一种对症治疗的药物。 1.抗炎治疗: -风湿性疾病:作为短期使用的辅助药物(帮助患者渡过急性期或危重期),用于: 创伤后骨关节炎; 骨关节炎引发的滑膜炎; 类风湿性关节炎,包括幼年型类风湿性关节炎(个别患者可能需要低剂量维持治疗); 急性或亚急性滑囊炎; 上踝炎; 急性非特异性踺鞘炎; 急性痛风性关节炎; 银屑病关节炎; 强直性脊柱炎; -胶原疾病(免疫复合物疾病):用于下列疾病危重期或维持治疗: 系统性红斑狼疮(和狼疮性肾炎); 急性风湿性心肌炎 全身性皮肌炎(多发性肌炎); 结节性多动脉炎; 古德帕斯彻综合症(Goodpasture′s Syndrome) -皮肤疾病: 天疱疮; 严重的多形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 剥脱性皮炎; 大疱疱疹性皮炎; 严重的脂溢性皮炎; 严重的银屑病;蕈样真菌病; 荨麻疹。 -过敏状态:用于控制如下以常规疗法难以处理的严重的或造成机能损伤的过敏性疾病: 支气管哮喘; 接触性皮炎; 特应性皮炎; 血清病; 季节性或全年性过敏性鼻炎; 药物过敏反应; 荨麻疹样输血反应; 急性非感染性喉头水肿(肾上腺素为首选药物)。 -眼部疾病:严重的眼部急慢性过敏和炎症,例如: 眼部带状疱疹; 虹膜炎、虹膜睫状体炎; 脉络视网膜炎; 扩散性后房色素层炎和脉络膜炎; 视神经炎; 交感性眼炎。 -胃肠道疾病:帮助患者渡过以下疾病的危重期: 溃疡性结肠炎(全身治疗); 局限性回肠炎(全身治疗)。 -呼吸道疾病: 肺部肉瘤病; 铍中毒; 与适当的抗结核化疗和用于暴发性或扩散型肺结核; 其他方法不能控制的吕弗勒氏综合症(Loffler's Syndrome); 吸入性肺炎。 -水肿
联系方式-河南省国药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王经理 
13523710516
点击拨号

查看更多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