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无效医疗守好“救命钱”
来源:医药经济报 2023/11/24
医保基金被誉为老百姓的“救命钱”,国家出台系列法律法规与政策,强化监管。近日,国家医保局就《关于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规定,管理对象为定点医药机构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相关人员。将监管对象由医疗机构延伸至医务人员,可以说是从源头上对医保基金进行监管,相信会取得更好的效果。
加强监管非常必要
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违法使用医保基金问题中,最常见的是提供无效医疗。从广义上讲,凡不能达到治疗目的的治疗措施均可被认为是无效医疗。无效医疗不能合理利用医疗资源,导致诊疗服务水平下降,并进一步导致医疗资源浪费。在医保制度下,无效医疗就是浪费医保基金,使医保基金使用处于低效率。
医疗服务的需要由医方决定,如果医方基于经济利益目的,就会被盲目利用,无效医疗也会大量产生。政府对公立医院采取“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的政策。医院盈利越多,奖金补贴自然也越多,使得医生角色变得模糊。此外,现有医保政策下很多项目无法报销,但又有患者想做,于是一些医院和医生会想办法不合理使用报销医保费用。
据不完全统计,全世界医疗资源浪费的比例大约为20%~40%,我国每年的医疗费用约6万亿元左右,如果按最低的20%计算,相当于浪费了1万亿元左右。因此,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按照规范操作,并对无效医疗进行处罚非常必要。
切中无效医疗要害
此次《征求意见稿》可以说是切中了无效医疗的要害。在遵守卫生服务需由医方决定的基础上,规定医务人员要签订服务承诺,通过政策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为参保人提供合理必要的卫生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同时,医务人员要按照服务协议使用医保基金,不参与欺诈骗保,不实施过度诊疗等。如果医务人员不遵守服务承诺,将中止相关责任人员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中止或终止医保结算等。
当然,在实施《征求意见稿》的实践中,应该科学建立医疗质量评估体系,对医疗机构和医生绩效进行合理评估。公开透明评估结果,促使医疗机构和医生提高医疗质量,激励其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通过优化医保支付机制、加强医生诊疗指导等方式,引导医务人员合理使用医疗资源,杜绝无效医疗,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
本站系本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