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日前向市药事所提出申诉并提交合法有效证据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未提交相应证据材料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7日至2025年7月23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30-5:00)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局门路622号1楼社会服务科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