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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过评药品的通知

来源:河北医保局医药集采网 | 2025-12-12
各相关企业:

 按照河北省药品挂网规则, 现将新申报符合挂网与不符合挂网条件过评药品公示。

一、公示时间

 公示及受理企业申(投)诉时间:2025年12月12日至17日,接受企业和社会各界对本次挂网结果的申(投)诉。

二、申投诉路径

企业可登录平台进入“河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网上申(投)诉。通过“药品挂网管理-我的工作台-过评药品挂网-企业申投诉”选择“过评药品(2025年11月份)”服务事项提交申(投)诉材料。反馈问题描述需准确详细,相关证明材料须真实可靠、清晰可辨。

电话:0311-66906539

附件:
1.新申报符合挂网条件药品表
2.新申报不符合挂网条件药品表
3.已挂网不符合挂网条件药品表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5年12月12日


1.新申报符合挂网条件药品表2.新申报不符合挂网条件药品表3.已挂网不符合挂网条件药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