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血管、淋巴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 2026-09-17
2026年8月31日,市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规范血管、淋巴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渝医保发〔2026〕23号),现就有关政策进行解读。
一、通知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推进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编制工作,国家医疗保障局按照“成熟一批、发布一批”的工作思路,组织编制了《血管、淋巴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我局以《立项指南》为指导,参考2023年版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对我市现行血管、淋巴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重新规范整合。
二、价格项目规范整合情况
将我市现行的216个血管、淋巴系统价格项目映射至《立项指南》,并发布“血管造影检查费”等血管、淋巴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237个。同步停用“经皮选择性静脉造影术”等208个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三、明确医保支付政策
综合考虑临床需要、基金支付能力和价格等因素,兼顾医保政策延续性,明确“血管造影检查费”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医保支付类别。
四、执行时间
自2026年11月1日起执行。
五、血管、淋巴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映射关系
以《血管、淋巴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映射关系表为指导,与我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2023版)》项目形成映射(详见附件),供医疗机构参考使用,不作为稽核判定项目内涵的依据。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血管、淋巴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服务产出、项目价格标准规范收费和医保结算。
附件:血管、淋巴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映射关系表
附件:血管、淋巴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映射关系表